小陈入职新公司刚满两周,主管随口一句“你得在试用期里好好表现”,让她心里直打鼓:表现好?好到什么程度才算数?是每天加班到八点就算合格,还是必须独立搞定客户方案?
试用期不是“看感觉”,得有白纸黑字的标准
很多公司把试用期当成“观察期”,可观察什么、怎么观察、谁来打分,常常没下文。法律上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明确: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,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。注意——是“录用条件”,不是“领导心情”。
换句话说,如果公司压根没提前告诉你试用期要考什么、怎么考、谁来评,那所谓“不合格”很可能站不住脚。
一份靠谱的考核标准,通常包含这三块
1. 岗位能力项:比如行政岗,可能写明“能独立完成会议全流程安排(含场地预定、设备调试、纪要整理),3次实操中无重大疏漏”;销售岗可能是“首月触达客户不少于20家,其中5家进入有效沟通阶段”。数字越具体,越难扯皮。
2. 行为与协作要求:像“按时参加晨会并主动同步进展”“接到跨部门需求后2小时内响应”这类软性指标,也得列清楚,不能只说“要积极主动”这种空话。
3. 时间节点和反馈机制:不是等到第30天突然甩出一张评分表。理想状态是:第7天有带教反馈,第15天做阶段性小结,第25天确认改进点——过程透明,结果才服人。
遇到这些情况,留个心眼
• 入职时签的《录用通知书》或《岗位说明书》里,只写着“按公司制度执行”,却找不到具体条款;
• 主管口头说“多看看别人怎么做”,但从不给你看标杆案例或操作模板;
• 考核全凭一次面谈打分,没有记录、没有佐证材料、也不让你签字确认。
这时候别不好意思问:“这个标准写在哪?我能看看吗?”——这不是较真,是保护自己最基本的职场权益。
健康的工作关系,从清晰的规则开始。身体要体检,工作也要有“上岗说明书”。标准摆得正,人心才踏实。